將來電顯示記錄號碼儲存至通訊錄
如果使用電話公司的來電顯示服務,則可複製來電顯示記錄中的號碼並將其儲存至通訊錄。
此功能不適用於台灣和某些國家/地區。
- 按 。
- 按 或 顯示您想儲存的名稱或號碼,然後按該名稱或號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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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要刪除來電顯示記錄清單中的號碼,按按[是]確認。
。 - 使用觸控式螢幕輸入名稱 (最多 16 位字元)。按[確定]。
- 若要儲存第二個傳真或電話號碼,請按[位址 2]。使用觸控式螢幕輸入第二個傳真或電話號碼 (最多 20 位數字)。按 [確定]。
- 按[確定]確認您想儲存的傳真或電話號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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