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號碼註冊到允許清單中
如果您想僅接受已知號碼的傳入傳真,請將號碼註冊到允許清單中。
- 必須向所在地區的電話公司申請來電顯示服務。
- 此功能可阻止通話來電和傳真接收。
- 來電顯示功能可能不適用於某些國家或地區。
- 按
。
- 按下列其中一個所需選項。選項說明
[同步通訊錄]
選擇[同步通訊錄]將允許清單與通訊錄同步。
遵循液晶螢幕上的說明啟動或停用同步功能。
[手動輸入]
選擇[手動輸入]將號碼手動新增至允許清單。
遵循液晶螢幕上的說明將號碼註冊到允許清單中。
[自撥出]
選擇[自撥出]從撥出記錄新增號碼。
遵循液晶螢幕上的說明將號碼註冊到允許清單中。
[自來電]
選擇[自來電]從來電記錄新增號碼。
遵循液晶螢幕上的說明將號碼註冊到允許清單中。
- 按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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