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來電顯示記錄號碼儲存至通訊錄
如果使用電話公司的來電顯示服務,則可複製來電顯示記錄中的號碼並將其儲存至通訊錄。
此功能不適用於台灣和某些國家/地區。
- 按 (傳真)。
- 按 或 選擇以下選項:
- 選擇[通話記錄]。按 OK。
- 選擇[來電顯示記錄]。按 OK。
- 選擇您想儲存的號碼。按 OK。
- 按 選擇[編輯]。
- 選擇[新增至通訊錄]。按 OK。
若要刪除來電顯示記錄清單中的號碼,請選擇 [刪除],然後按OK。按 [是]確認。
- 選擇[名稱]。按 OK。
- 使用撥號鍵盤輸入名稱 (最多 16 位字元)。按 OK。
- 確認傳真或電話號碼。
- 選擇[確定],然後按OK。
- 按停止/退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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