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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來電顯示記錄號碼儲存至通訊錄

相關機型:MFC‑J1010DW
如果使用電話公司的來電顯示服務,則可複製來電顯示記錄中的號碼並將其儲存至通訊錄。

此功能不適用於台灣和某些國家/地區。

  1. image (傳真 (FAX))。
  2. imageimage 選擇以下選項:
    1. 選擇[Call History (通話記錄)]OK
    2. 選擇[Caller ID History (來電顯示記錄)]OK
    3. 選擇您想儲存的號碼。OK
    4. image 選擇[Edit (編輯)]
    5. 選擇[Add to Address Book (新增至通訊錄)]OK
      image

      若要刪除來電顯示記錄清單中的號碼,請選擇 [Delete (刪除)],然後按OK。按 image[Yes (是)]確認。

    6. 選擇[Name (名稱)]OK
    7. 使用撥號鍵盤輸入名稱 (最多 16 位字元)。OK
    8. 確認傳真或電話號碼。
    9. 選擇[OK],然後按OK
  3. 停止/退出 (Stop/Exi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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